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炒作不動產的女金主金德儀,透過業務在大台北地區物色凶宅或屋況差的物件,另找人頭充當不動產交易的雙方,利用虛增貸款人頭所得,及灌水拉高成交價等方式,炒作58戶房產,並向多家銀行詐貸共8億4824萬多元,檢方在去年1月依偽造文書、詐欺等罪,起訴金德儀及旗下業務、人頭等68人,全案尚在審理中;台北地檢署又查出,金女又涉嫌以不實合約墊高房價,向銀行詐貸得手2750萬餘元,今再依偽造文書、詐欺等罪嫌追加起訴。
檢方調查,2013至2017年間,金德儀等炒房客,利用人頭、假契約及假所得資料,灌水58戶不動產交易相關資料,虛灌成交價200多萬元至3000萬元不等,向彰化、華南銀行等10多家銀行位於大台北地區的分行詐貸,不法金額合計8億4824萬5253元。
其中,金德儀等人詐貸金額最高的交易,是位於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的1戶2樓豪宅,金德儀等人於2014年2月以5480萬元購入,卻虛灌成交價為7400萬元,並從中詐貸高達6200萬元。
檢方續查,1名黃姓老翁,在委託房仲人員販賣房屋時,發現金德儀集團利用「陰陽合同」墊高房價的手法,將他房屋從實價登錄2120萬元墊高到3210萬元,並向銀行辦理2740萬元的貸款,因此提告;檢方調查後依偽造文書、詐欺等罪嫌追加起訴金德儀及其旗下員工共10人。
新聞來源:自由時報